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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
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川仪股份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
2019-046 号)。
       (三)《关于公司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7)。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文件要求作出相应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8)。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