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 2019 年度单 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此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李银国、张毅、宋蔚蔚、王浩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