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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2019-08-1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充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
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
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
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定价、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有据可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峰 张文 崔艳秋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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