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3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山东滕州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多方调查考察和洽谈,决定在山东省滕州市鲁南高科技化工园
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经营范围为环保型食品包装油墨、聚氨
酯胶粘剂、合成树脂以及化工新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王岳法,监
事周其华(详见公司 2018-037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册全体股东持股数为基数,在 2018
年 6 月 1 日通过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从
102,666,700 股,变更为 143,733,380 股。流通股和限售股的比例不变,股份数相应
增加。现公司董事会根据转增后的股本,提请变更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关条款(详
见公司 2018-038 号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