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红蜻蜓: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8-12-07  

						红蜻蜓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HTTP:WWW.JIAYUAN-LAW.COM 北 京   BEIJING 上 海 SHANGHAI 深 圳 SHENZHEN 西 安 XI ’ AN 香 港 HONGKONG




致: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18)-04-242 号

     受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
出具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刊登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会议登记方法、联系人等。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4:30,地
点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5、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
红蜻蜓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12 月 6 日的 9:15-15:00。

      6、 2018 年 12 月 6 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如期举行,现场会议
由董事长钱金波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
明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3,183,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554%。对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由本所律师验证其股东资格。

      3、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信息数据等
相关资料,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4,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资格。

      4、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
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其中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
议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了表决。
                                    2
红蜻蜓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本所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
公司监事代表清点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票。

      4、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
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5、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
部 3 项议案时,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股东之表决情
况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上述 3 项议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未
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