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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林物流: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7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慎认真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孙爱丽、倪龚炜、孙玉峰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孙爱丽、倪龚炜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
爱丽女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相应工作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
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且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
且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
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确保了财务报告及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需
要进一步强化。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总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
通方式协调管理层、公司审计监察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
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
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   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18 年
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
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 2018 年度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监督外部
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促进公司建立和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
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
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孙爱丽、倪龚炜、孙玉峰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