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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材节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2014-10-29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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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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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闫荣城               独立董事                    未联系到                  无




1.3 公司负责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长莹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936,866,137.72            2,750,935,753.30                         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
                    1,281,679,307.40            1,160,902,374.94                        10.40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98,186,705.01                194,326,190.31                     -49.47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1,088,790,911.48           1,076,201,053.98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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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
                        87,757,173.37              88,514,389.25                      -0.8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64,824,972.12              66,823,253.45                      -2.99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7.58%                      7.87%       减少 0.29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2545                      0.2707                      -5.9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545                      0.2707                      -5.98
(元/股)



注: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 28.66%股权收购,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37.54%
增至 66.20%,对其形成控制并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本次股权收购之前,公司与南通万达锅炉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本次完成对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
28.66%股权收购后实现对其控股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应视同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一直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合并处理,公司对合并报表的年初
报表和去年同期报表数据同时做出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49.47%,主要原因是公司客
户所处行业多为高耗能行业(如水泥行业等),受国内外经济不利形势影响,客户的现金流不够
充裕,尽管公司已采取适当措施,但销售商品的回款额度仍不够理想,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31,631.3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00       318,799.5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
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15,244,500.68     17,152,830.68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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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
  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2,813,559.39      8,565,628.78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0,988.43       104,597.29
  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817,952.08      -3,209,655.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15,271,148.42      22,932,201.25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8,70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              条件股份数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中材
集团有限         0     246,802,457     60.64   246,802,457      无                  0    国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刘益谦           0      15,976,000     3.93    15,976,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冯桂忠           0      15,000,000     3.69    15,000,000       无                  0
                                                                                             人

                                           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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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全庆           0       14,000,000     3.44    14,000,000     无               0
                                                                                        人
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         0        7,986,692     1.96     7,986,692     无               0     其他
理事会
青海宁达
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
                 0        6,784,000     1.67     6,784,000     无               0
有限责任                                                                              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裴仁年           0        6,000,000     1.47     6,000,000     无               0
                                                                                        人
北京国建
易创投资         0        5,818,526     1.43     5,818,526     无               0   国有法人
有限公司
南通高胜
成长创业
                 0        3,892,325     0.96     3,892,325     无               0   国有法人
投资有限
公司
                                                                                    境内自然
曾晓世           0        3,600,000     0.88     3,600,000     无               0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傅志英                                               861,200         其它             861,2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410,531         其它             410,531
保证券账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378,061         其它             378,061
易担保证券账户
宁凤莲                                               376,100         其它             376,100
徐翠芳                                               359,110         其它             359,110
漆丽虹                                               320,000         其它             320,000
洪琴明                                               298,310         其它             298,3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262,710         其它             262,710
保证券账户
王海涛                                               224,200         其它             224,200
陈永毅                                               223,300         其它             223,300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国建
                                    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12.05%股权,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与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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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
                                                                           是
                                                                                否
                                                                           否
                                                                                及
                                                                  承诺时   有
承诺背                                                                          时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期   履
  景                                                                            严
                                                                    限     行
                                                                                格
                                                                           期
                                                                                履
                                                                           限
                                                                                行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后投资者
                                 的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中材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通
                      中材节能   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或回购本公
                      股份有限   司股份的方式来保持本公司股价
                      公司(含   稳定的具体措施,在本公司首次公
                      董事(在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自公司
                      中材节能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公
首 次 公              领薪的董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开发行
开 发 行   股价稳定   事,且不   件
                                                                  的股票   是   是
股 票 并   措施       包括独立       自中材节能上市之日起三年
                                                                  上市之
上市                  董事)、   内,如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
                                                                  日起三
                      高级管理   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
                                                                  年内
                      人员)、   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中国中材   交易)的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集团有限   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
                      公司       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
                                 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
                                 中材集团、中材节能届时在任董事
                                 (本预案中的“董事”是指在中
                                 材节能领薪的董事,且不包括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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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
持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
及中材节能的回购义务。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1、中材节能董事会应在触发
回购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
是否有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如有,
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
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计
划回购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节
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且不低
于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0.5%),如
该次股份回购计划部分实施后,中
材节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
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
平均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节能应
当继续回购至 2%。该股份回购计
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
表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2、如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如期
公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明确表
示未有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
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10 个至
第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
中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如有具
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该次计划增持的总股份数不超过
中材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
如该次增持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
节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
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
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
均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
权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集团应当
继续增持至 2%;如因中材节能股
东大会未通过中材节能的股份回
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在股东大会
否决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
股票的具体计划,并按照前述规定
履行增持义务。
     3、如中材集团未如期公告前
述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
计划的,中材节能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首次满足该等条件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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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 30+N 个
                                 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中材节能股
                                 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30%。
                                      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股
                                 价稳定措施后的 90 个交易日内,
                                 控股股东、中材节能及其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义务自动
                                 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股
                                 价稳定措施后的第 91 个交易日开
                                 始,如果中材节能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
                                 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
                                 产,则控股股东、中材节能及其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义
                                 务将按照前述顺序重新自动产生。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开始履行其增持义务时,应按
                                 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
                                 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
                                 管等相关规定。
                                 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
                                 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就回购
                                 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
首 次 公                         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股份回购   中材节能
开 发 行                         涉及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还应经股 长期有
           及赔偿损   股份有限                                         是   是
股 票 并                         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 效
           失         公司
上市                             日起 6 个月内(简称“窗口期”)
                                 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中材节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有
                                 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中材节
                                 能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
                                 均值的孰高确定;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
                                 应进行调整。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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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
                                 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
                                 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
                                 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
                                 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
                                 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需根据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
                                 者损失提供保障。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自公司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    首次公
首 次 公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    开发行
                      中国中材
开 发 行   所持股份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股票并
                      集团有限                                              是   是
股 票 并   自愿锁定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材节能    上市之
                      公司
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   日起三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十六个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月内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材节能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1、中材节能是专业从事余热、余
                                 压综合利用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
                                 司,是国内余热发电领域领先的全
                                 方位服务公司和投资商,本公司将
                                 本着长期持有中材节能股份的原
                                 则,与中材节能共同发展;本公司
                                 作为中材节能的控股股东,希望通    自公司
                                 过中材节能业绩的增长获得分红      首次公
                                 回报。                            开发行
首 次 公
                      中国中材   2、本公司承诺,自中材节能股票     股票并
开 发 行
           持股意向   集团有限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      上市之   是   是
股 票 并
                      公司       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直    日起三
上市
                                 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十六个
                                 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中材      月后两
                                 节能股份,也不由中材节能回购该    年内
                                 部分股份。
                                 3、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所持的
                                 中材节能股票,在其股票锁定期满
                                 后的两年内,且在同时满足下述条
                                 件的情形下,本公司提前 3 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后可转让:(1)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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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
                                 中材节能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
                                 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
                                 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
                                 不影响本公司对中材节能的控制
                                 权;(3)不会导致本公司违反在
                                 中材节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
                                 上缴中材节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中材节能,并由中
                                 材节能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1、如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中材节能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认定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本
                                 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本公司向中材节能提供
                                 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
                                 成时间等的回购计划并由中材节
                                 能进行公告。本公司应在证券主管
                                 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中材节能招
                                 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
                                 情形之日起 6 个月内(简称“窗口
                                 期”)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中材
                                 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首 次 公
           股份回购   中国中材   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
开 发 行                                                         长期有
           及赔偿损   集团有限   理机构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             是   是
股 票 并                                                         效
           失         公司       中材节能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
上市
                                 算术平均值的孰高确定;期间中材
                                 节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除非交易
                                 对方在窗口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
                                 本公司将回购已转让全部限售股
                                 份。
                                 2、如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
                                 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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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中材节
                                 能将与赔偿金额相等的应付本公
                                 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如该
                                 等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少
                                 于赔偿金额,则本公司自愿申请冻
                                 结差额部分所对应市值的中材节
                                 能股票,直至本公司赔偿投资者损
                                 失,从而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
                                 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
                                 供保障。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
                                 未从事与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
                                 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
                                 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
                                 对中材节能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促
                                 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除外)不在中国境内及境
                                 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
                                 对中材节能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首 次 公                         三、如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中国中材
开 发 行   避免同业              控制的企业存在任何与中材节能     长期有
                      集团有限                                             否   是
股 票 并   竞争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效
                      公司
上市                             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
                                 司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
                                 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中材节
                                 能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中材节能及下属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从根
                                 本上避免和消除控股股东与本公
                                 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维护本
                                 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
                                 诺如下:
                                 一、中材节能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含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如下:
                                     (一)国内外余热发电项目的
                                 投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咨询、
                                 系统集成与设备成套、项目建设管
                                 理及工程总承包,开展合同能源管
                                 理,提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
                                 方案及技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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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型建筑材料、节能保
                                 温材料及相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开发、咨询、设计、装备制造与销
                                 售及工程承包等业务。主要包括:
                                      1、硅钙板、水泥纤维板、加
                                 气混凝土、维尼纶管、干粉砂浆等
                                 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技术
                                 开发、咨询、设计、装备制造与销
                                 售及工程承包业务;
                                      2、石灰、铁尾矿、珍珠岩等
                                 工业尾矿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
                                 发、咨询和推广;
                                      3、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
                                 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
                                 筑材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推
                                 广。
                                      二、中材集团及中材集团下属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
                                 司或本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
                                 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中材节能及其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包
                                 括上市公司,不直接从事或以参
                                 股、控股、合作、合伙、承包、租
                                 赁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上述业
                                 务。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中材集
                                 团将对由此给中材节能造成的损
                                 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后投资者
                                 的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中材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通
                                 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或回购本公
                                 司股份的方式来保持本公司股价
                                 稳定的具体措施,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自公司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公
首 次 公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开发行
                      中国中材
开 发 行   股价稳定              件                                的股票
                      集团有限                                              是   是
股 票 并   措施                  自中材节能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    上市之
                      公司
上市                             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    日起三
                                 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    年内有
                                 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    效
                                 的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
                                 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
                                 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中材
                                 集团、中材节能届时在任董事(本
                                 预案中的“董事”是指在中材节
                                 能领薪的董事,且不包括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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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
                              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及
                              中材节能的回购义务。
                              (二)如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如期公
                              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明确表示
                              未有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
                              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10 个至第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
                              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如有具体
                              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
                              计划增持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
                              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如该次
                              增持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节能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
                              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
                              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则中材集团应当继续增
                              持至 2%;如因中材节能股东大会未
                              通过中材节能的股份回购计划,则
                              中材集团应在股东大会否决股份
                              回购计划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
                              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股票的具
                              体计划,并按照前述规定履行增持
                              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奇
                                                            日期   2014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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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9,947,365.02                  443,675,239.4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7,805,486.94                  172,845,377.65
    应收账款                            458,706,940.96                  411,799,637.81
    预付款项                            148,750,507.36                   81,267,108.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012,115.22                   46,690,342.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24,551,049.10                  658,947,114.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658,002.05
      流动资产合计                   1,821,431,466.65                 1,815,224,820.28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625,761.61                   20,625,761.6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81,150,000.00                    1,1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61,071,417.50                   62,150,788.91
    固定资产                            524,629,542.68                  490,779,251.60
    在建工程                            243,799,524.36                  171,230,185.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4,944,872.54                  157,931,358.92
    开发支出
                                      1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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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040,366.55      8,312,104.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173,185.83     23,531,482.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5,434,671.07      935,710,933.02
         资产总计                 2,936,866,137.72    2,750,935,753.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0,000,000.00     7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8,301,258.17      63,098,934.07
    应付账款                         380,273,283.46     386,976,800.58
    预收款项                         419,913,141.62     457,437,393.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121,332.80     10,665,329.58
    应交税费                          26,905,618.73     -1,092,627.9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8,787,996.11     79,838,965.47
    其他应付款                        37,746,560.63     41,190,425.5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9,000,000.00     16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66,049,191.52    1,268,115,220.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9,936,657.44     45,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78,400,000.00       42,000,000.00
    预计负债                         18,885,734.57       27,741,124.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083.64           74,083.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806,260.84       16,955,255.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102,736.49      131,770,463.88
         负债合计                 1,459,151,928.01    1,399,885,684.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7,000,000.00     327,000,000.00
    资本公积                         124,977,114.99     136,307,403.5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4,481,206.48      4,771,647.21
    盈余公积                          82,494,184.93     82,494,184.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62,878,906.69     610,966,761.1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2,105.69        -637,621.86
                                   16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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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81,679,307.40              1,160,902,374.9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96,034,902.31                190,147,693.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7,714,209.71              1,351,050,068.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2,936,866,137.72              2,750,935,753.30
计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090,050.65                 69,433,521.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5,762,400.00                 77,772,074.70
    应收账款                             173,569,115.41                150,390,651.36
    预付款项                              17,556,958.91                 20,691,294.7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2,611,148.31                 12,611,148.31
    其他应收款                           265,237,651.56                231,482,385.17
    存货                                 330,649,392.55                307,320,455.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91,476,717.39                869,701,531.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45,788,132.37                580,264,410.40
    投资性房地产                          54,089,660.94                 55,049,832.72
    固定资产                              10,423,675.09                 13,007,896.5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34,078.59                  1,109,880.8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45,298.65                  1,606,199.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03,769.17                  8,031,695.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9,784,614.81                659,069,914.94
         资产总计                      1,711,261,332.20              1,528,771,446.54

                                       1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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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00.00              6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9,026,482.47                8,190,000.00
    应付账款                             177,324,438.37              164,992,745.96
    预收款项                              63,660,181.41               96,476,323.21
    应付职工薪酬                           2,439,434.90                8,144,586.24
    应交税费                               1,755,187.84               -9,580,251.9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2,121,520.89               68,548,382.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9,000,000.00              16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45,327,245.88              556,771,785.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5,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7,526,284.78              26,076,797.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9,590,260.84               10,216,255.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116,545.62               81,293,053.49
         负债合计                        572,443,791.50              638,064,839.2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7,000,000.00              327,000,000.00
    资本公积                             275,042,002.17              146,030,193.4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933,194.23               3,330,183.73
    盈余公积                              53,370,123.02              53,370,123.0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01,472,221.28              360,976,107.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38,817,540.70              890,706,607.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1,711,261,332.20            1,528,771,446.54
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末金额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1-9 月)          月)
一、营业总收入    323,521,274.41 379,695,312.74 1,088,790,911.48 1,076,201,053.98
                                       18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中:营业收入       323,521,274.41 379,695,312.74 1,088,790,911.48 1,076,201,053.9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06,458,450.68 342,663,957.95 1,000,553,491.31         991,385,407.52
其中:营业成本       239,284,018.03 281,182,078.57   811,660,789.46         834,168,551.4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
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15,824.27     2,248,097.74          6,609,348.05     6,292,479.22
销售费用             13,233,917.87    11,549,078.29         32,505,253.42     9,930,676.98
管理费用             46,151,065.34    45,679,949.60        136,822,501.40   128,674,463.00
财务费用                530,817.32     1,885,810.29          4,020,318.61    10,481,351.96
资产减值损失          4,642,807.85       118,943.46          8,935,280.37     1,837,884.90
加: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2,397,496.07     4,910,156.14          2,397,496.07     4,910,156.14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
                     19,460,319.80    41,941,510.93        90,634,916.24    89,725,802.60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877,907.90     5,370,210.43        30,767,692.92    24,892,626.66
减:营业外支出            9,617.41       150,601.83            47,438.29     1,207,458.65
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     40,328,610.29    47,161,119.53        121,355,170.87   113,410,970.61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554,693.91     3,420,636.01        23,600,653.81    16,283,529.30
五、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       31,773,916.38    43,740,483.52        97,754,517.06    97,127,441.31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490,238.68    39,404,783.90        87,757,173.37    88,514,389.25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283,677.70     4,335,699.62          9,997,343.69     8,613,052.0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19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七、其他综合收益       664,421.82      -23,240.94        485,516.17      -153,176.17
八、综合收益总额    32,438,338.20 43,717,242.58       98,240,033.23    96,974,265.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9,154,660.50 39,381,542.96       88,242,689.54    88,361,213.08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3,283,677.70    4,335,699.62      9,997,343.69     8,613,052.06
综合收益总额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9,887,050.86 元。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158,849,794.14   204,762,654.37 527,572,971.31 529,312,804.39
减:营业成本           124,982,368.90   173,697,258.73 437,607,104.71 479,399,604.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2,997.64        261,761.44      1,939,265.13       948,456.48
销售费用                 2,456,340.71     2,804,919.66          924,425.13 -13,444,127.75
管理费用                17,432,986.76    11,992,654.70 42,057,855.16 38,798,950.38
财务费用                 3,024,793.11     3,269,389.02       9,287,194.38 11,951,104.44
资产减值损失             3,254,732.09     2,720,073.77       6,718,335.69     1,743,967.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422,589.19    34,594,754.06    42,571,412.55    36,603,370.2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6,152,985.74    44,611,351.11    71,610,203.66    46,518,219.14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64,552.68       380,517.91       998,794.18    15,363,084.93
     减:营业外支出          7,408.50         2,023.50         7,426.05        14,361.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6,410,129.92    44,989,845.52    72,601,571.79    61,866,942.95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12,999.08      -609,706.10     4,310,457.62     1,194,583.6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397,130.84    45,599,551.62    68,291,114.17    60,672,359.32
“-”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20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5,397,130.84 45,599,551.62 68,291,114.17          60,672,359.32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4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项目
                                                   金额(1-9月)   期末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65,327,362.47   1,281,641,075.1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722,867.65       38,129,335.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240,421.45       87,069,447.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7,290,651.57    1,406,839,857.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0,762,170.89      866,259,122.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4,272,588.22     140,126,197.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737,863.39      91,505,690.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331,324.06     114,622,657.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9,103,946.56   1,212,513,667.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186,705.01     194,326,190.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97,496.07       5,389,092.8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1,513,705.92        133,256.0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11,201.99      5,522,348.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7,932,990.19     74,891,762.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8,071,384.6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21 / 23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004,374.87       74,891,762.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093,172.88       -69,369,413.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6,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3,936,657.44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0,736,657.44      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0,000,000.00      4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7,671,607.97      58,562,345.8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7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248,607.97      103,562,345.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488,049.47      -73,562,345.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90,543.97         -199,472.6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3,727,874.43        51,194,958.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3,675,239.45      330,470,643.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9,947,365.02      381,665,601.68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4 年 1—9 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
                  项目
                                                   额(1-9月)       末金额(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8,443,206.26      403,980,756.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74,881.43       21,522,794.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46,541.31       26,937,712.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364,629.00      452,441,262.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0,250,328.59      288,749,998.1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474,844.04       34,082,311.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769,166.92       15,693,000.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706,669.00       54,922,291.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201,008.55      393,447,601.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63,620.45       58,993,661.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667,511.24     1,639,92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1,510,234.00       24,206.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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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77,745.24      1,664,12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671,784.94      3,021,496.24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8,826,789.97      8,755,108.9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498,574.91     11,776,605.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320,829.67    -10,112,479.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6,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4,0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800,000.00    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0,000,000.00    3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8,396,879.16    47,531,940.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7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973,879.16     82,531,940.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826,120.84    -62,531,940.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382.9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343,471.34    -13,650,757.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433,521.99     82,976,159.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090,050.65     69,325,401.74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4.2 审计报告
若季度报告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则附录应披露审计报告正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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