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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材节能: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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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15




                                   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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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长莹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2,994,782,221.79            3,066,492,810.87                      -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18,982,150.66            1,299,608,416.00                       1.49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109,571.02                 58,651,220.75                  -139.40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83,145,608.87                321,939,721.37                   -1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643,708.40                 21,668,171.18                    -9.3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6,453,106.30                 17,802,633.01                    -7.5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089%                        1.309%                   -16.81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483                        0.0663                   -27.1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483                        0.0663                   -27.15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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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2,441,665.00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1,800,000.00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222,786.37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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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80,881.57
所得税影响额                                  -692,967.70
               合计                          3,190,602.1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4,95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性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质
                                                  量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国有法
                      246,802,457   60.64    246,802,457        无
公司                                                                                           人
                                                                                             境内自
刘益谦                15,976,000     3.93     15,970,000        质押          15,970,000
                                                                                               然人
                                                                                             境内自
冯桂忠                15,000,000     3.69     15,000,000        质押          15,000,000
                                                                                             然人
                                                                                             境内自
国全庆                14,161,900     3.48     14,000,000        无
                                                                                               然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7,986,692     1.96      7,986,692        无                            其他
理事会
                                                                                             境内非
青海宁达创业投资
                       6,784,000     1.67      6,784,000        无                           国有法
有限责任公司
                                                                                               人
                                                                                             境内自
裴仁年                 6,000,000     1.47      6,000,000        质押           6,000,000
                                                                                             然人
北京国建易创投资                                                                             国有法
                       5,818,526     1.43      5,818,526        无
有限公司                                                                                       人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                                                                             国有法
                       3,892,325     0.96      3,892,325        无
投资有限公司                                                                                   人
                                                                                             境内自
曾晓世                 3,600,000     0.88      3,600,000        质押           3,600,000
                                                                                             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1,907,118    人民币普通股              1,907,118
宋黎明                                                5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523,9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442,441    人民币普通股                442,441
保证券账户
王建军                                                4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408,700


                                           5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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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390,310   人民币普通股         390,310
券账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370,5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500
保证券账户
袁赛男                                              356,877   人民币普通股         356,87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328,901   人民币普通股         328,901
保证券账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319,161   人民币普通股         319,161
券账户
费维香                                              318,600   人民币普通股         318,600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
                                          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12.05%股权,北京国建易创
                                          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
                                          同一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109,571.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4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新签项目的预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且随着新签项目的执行需支付

的项目进度款额度大幅增加。

(2)2015年1-3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048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15%,主要是因为股本增加

所致,上年同期公司股本为32700万股,2014年7月末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8000万股,而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为40700万股。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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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否
                                                                             否
                                                                                  及
                                                                    承诺时   有
承诺背                                                                            时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期   履
  景                                                                              严
                                                                      限     行
                                                                                  格
                                                                             期
                                                                                  履
                                                                             限
                                                                                  行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后投资者
                                 的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中材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通
                                 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或回购本公
                                 司股份的方式来保持本公司股价
                                 稳定的具体措施,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件
                                     自中材节能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如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
                      中材节能   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股份有限   交易)的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公司(含   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
                      董事(在   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
                                                                    自公司
                      中材节能   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
                                                                    首次公
首 次 公              领薪的董   中材集团、中材节能届时在任董事
                                                                    开发行
开 发 行   股价稳定   事,且不   (本预案中的“董事”是指在中
                                                                    的股票   是   是
股 票 并   措施       包括独立   材节能领薪的董事,且不包括独立
                                                                    上市之
上市                  董事)、   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
                                                                    日起三
                      高级管理   持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
                                                                    年内
                      人员)、   及中材节能的回购义务。
                      中国中材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集团有限       1、中材节能董事会应在触发
                      公司       回购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
                                 是否有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如有,
                                 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
                                 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计
                                 划回购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节
                                 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且不低于
                                 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0.5%),如该 次
                                 股份回购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节
                                 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
                                 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
                                 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
                                 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节能应当继
                                 续回购至 2%。该股份回购计划须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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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
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2、如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如期
公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明确表
示未有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
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10 个至
第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
中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如有具
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该次计划增持的总股份数不超过
中材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如
该次增持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节
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
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
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
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集团应当继
续增持至 2%;如因中材节能股东大
会未通过中材节能的股份回购计
划,则中材集团应在股东大会否决
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股票
的具体计划,并按照前述规定履行
增持义务。
     3、如中材集团未如期公告前
述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
计划的,中材节能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首次满足该等条件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
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 30+N 个交
易日内)无条件增持中材节能股
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30%。
     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股
价稳定措施后的 90 个交易日内,
控股股东、中材节能及其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义务自动
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股
价稳定措施后的第 91 个交易日开
始,如果中材节能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
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
则控股股东、中材节能及其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义务将
按照前述顺序重新自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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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开始履行其增持义务时,应按
                                 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
                                 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
                                 管等相关规定。
                                 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
                                 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就回购计
                                 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量、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涉及
                                 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还应经股东大
                                 会批准。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简称“窗口期”)完成
                                 回购,回购价格按中材节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有关违
                                 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
                                 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中材节能股
首 次 公
           股份回购   中材节能   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
开 发 行                                                           长期有
           及赔偿损   股份有限   的孰高确定;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是   是
股 票 并                                                           效
           失         公司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上市
                                 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
                                 行调整。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
                                 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
                                 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
                                 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
                                 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
                                 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需根据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
                                 者损失提供保障。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自公司
首 次 公
                      中国中材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首次公
开 发 行   所持股份
                      集团有限   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开发行   是   是
股 票 并   自愿锁定
                      公司       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股票并
上市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    上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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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    日起三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十六个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材节能    月内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材节能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1、中材节能是专业从事余热、余
                                 压综合利用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
                                 司,是国内余热发电领域领先的全
                                 方位服务公司和投资商,本公司将
                                 本着长期持有中材节能股份的原
                                 则,与中材节能共同发展;本公司
                                 作为中材节能的控股股东,希望通
                                 过中材节能业绩的增长获得分红
                                 回报。
                                 2、本公司承诺,自中材节能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自公司
                                 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中材
                                                                   首次公
                                 节能股份,也不由中材节能回购该
                                                                   开发行
首 次 公                         部分股份。
                      中国中材                                     股票并
开 发 行                         3、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所持的
           持股意向   集团有限                                     上市之   是   是
股 票 并                         中材节能股票,在其股票锁定期满
                      公司                                         日起三
上市                             后的两年内,且在同时满足下述条
                                                                   十六个
                                 件的情形下,本公司提前 3 个交易
                                                                   月后两
                                 日予以公告后可转让:(1)转让
                                                                   年内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
                                 中材节能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
                                 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
                                 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
                                 不影响本公司对中材节能的控制
                                 权;(3)不会导致本公司违反在
                                 中材节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
                                 上缴中材节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中材节能,并由中
                                 材节能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1、如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首 次 公
           股份回购   中国中材   漏,对判断中材节能是否符合法律
开 发 行                                                           长期有
           及赔偿损   集团有限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是   是
股 票 并                                                           效
           失         公司       响的,本公司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
上市
                                 售股份。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认定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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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本公司向中材节能提供
                                 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
                                 成时间等的回购计划并由中材节
                                 能进行公告。本公司应在证券主管
                                 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中材节能招
                                 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
                                 情形之日起 6 个月内(简称“窗口
                                 期”)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中材
                                 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
                                 中材节能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
                                 算术平均值的孰高确定;期间中材
                                 节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除非交易
                                 对方在窗口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
                                 本公司将回购已转让全部限售股
                                 份。
                                 2、如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3、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
                                 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公司未
                                 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中材节
                                 能将与赔偿金额相等的应付本公
                                 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如该
                                 等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少
                                 于赔偿金额,则本公司自愿申请冻
                                 结差额部分所对应市值的中材节
                                 能股票,直至本公司赔偿投资者损
                                 失,从而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
                                 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
                                 供保障。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
首 次 公                         未从事与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
                      中国中材
开 发 行   避免同业              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    长期有
                      集团有限                                            是   是
股 票 并   竞争                  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效
                      公司
上市                             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
                                 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
                                 对中材节能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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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促
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除外)不在中国境内及境
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
对中材节能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存在任何与中材节能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
司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
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中材节
能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中材节能及下属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从根
本上避免和消除控股股东与本公
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维护本
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
诺如下:
一、中材节能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含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如下:
    (一)国内外余热发电项目的
投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咨询、
系统集成与设备成套、项目建设管
理及工程总承包,开展合同能源管
理,提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
方案及技术咨询等。
    (二)新型建筑材料、节能保
温材料及相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开发、咨询、设计、装备制造与销
售及工程承包等业务。主要包括:
    1、硅钙板、水泥纤维板、加
气混凝土、维尼纶管、干粉砂浆等
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技术
开发、咨询、设计、装备制造与销
售及工程承包业务;
    2、石灰、铁尾矿、珍珠岩等
工业尾矿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
发、咨询和推广;
    3、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
等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
筑材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推
广。
    二、中材集团及中材集团下属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
司或本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
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中材节能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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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包
                                 括上市公司,不直接从事或以参
                                 股、控股、合作、合伙、承包、租
                                 赁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上述业
                                 务。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中材集
                                 团将对由此给中材节能造成的损
                                 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后投资者
                                 的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中材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通
                                 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或回购本公
                                 司股份的方式来保持本公司股价
                                 稳定的具体措施,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
                                 件
                                 自中材节能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
                                 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
                                 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
                                 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
                                 的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
                                 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    自公司
                                 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中材    首次公
首 次 公                         集团、中材节能届时在任董事(本    开发行
                      中国中材
开 发 行   股价稳定              预案中的“董事”是指在中材节      的股票
                      集团有限                                              是   是
股 票 并   措施                  能领薪的董事,且不包括独立董      上市之
                      公司
上市                             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    日起三
                                 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及    年内有
                                 中材节能的回购义务。              效
                                 (二)如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如期公
                                 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明确表示
                                 未有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
                                 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10 个至第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
                                 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如有具体
                                 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
                                 计划增持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
                                 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如该次
                                 增持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节能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
                                 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
                                 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则中材集团应当继续增
                                 持至 2%;如因中材节能股东大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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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Ji q:ttJ-=n~~ IJ JN171 @] ~it:iGV, mu
                  q:t tJ~ ~J 0Z1JN *:*: ~ N{;RJi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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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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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7,266,059.64    482,490,174.7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3,914,952.00    151,111,910.42
    应收账款                                        491,983,766.90    423,204,313.68
    预付款项                                        146,029,191.29    109,711,846.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41,287,475.69     45,772,481.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51,404,261.09    607,557,456.6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149,981.92     31,224,605.33
      流动资产合计                             1,725,035,688.53      1,851,072,788.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396,956.09     22,396,956.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38,988,243.00     44,23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60,351,836.55     60,711,627.02
    固定资产                                        565,472,273.27    518,286,515.38
    在建工程                                        316,940,434.20    303,034,522.6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15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3,310,303.29    154,120,545.1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119,455.81      6,578,744.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167,031.05     26,055,111.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000,000.00     8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9,746,533.26      1,215,420,022.39
       资产总计                             2,994,782,221.79      3,066,492,810.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4,000,000.00    2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8,073,917.41    116,916,829.13
   应付账款                                      366,694,194.75    375,411,706.04
   预收款项                                      414,320,241.73    425,759,075.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835,321.03     14,314,072.46
   应交税费                                       17,364,202.64     23,704,330.6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8,787,996.11     78,787,996.11
   其他应付款                                     30,205,431.21     29,542,989.9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000,000.00     8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1,263,281,304.88      1,358,436,999.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9,256,680.34     89,128,828.8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6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78,400,000.00     78,400,000.00
   预计负债                                       25,829,438.52     24,796,029.23
   递延收益                                       16,118,320.68     14,669,837.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7,262.81         167,262.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9,771,702.35    207,161,958.84
       负债合计                             1,473,053,007.23      1,565,598,958.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7,000,000.00    40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53,161,647.27    153,161,647.2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52,701.83         623,117.81
   专项储备                                        4,212,259.09      4,311,816.85
   盈余公积                                       57,936,176.76     57,936,176.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96,219,365.71    676,575,657.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8,982,150.66      1,299,608,416.00
   少数股东权益                                  202,747,063.90    201,285,436.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1,729,214.56      1,500,893,852.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94,782,221.79      3,066,492,810.87


法定代表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8,045,148.52         197,876,932.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000,000.00          64,878,857.00
  应收账款                                  196,235,898.76         154,106,727.83
  预付款项                                   46,214,073.57          28,271,644.93
  应收利息

                                       17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收股利                                   12,611,148.31        12,611,148.31
  其他应收款                                281,591,936.78       286,213,346.52
  存货                                      182,722,397.32       220,082,207.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339,583.63        12,661,740.78
   流动资产合计                             924,760,186.89       976,702,605.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38,988,243.00        44,23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77,860,851.28       777,860,851.28
  投资性房地产                               53,449,546.41        53,769,603.67
  固定资产                                       9,423,091.42      9,969,014.7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07,532.99         764,921.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81,702.89         762,334.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19,546.17      7,831,272.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8,930,514.16       895,193,997.44
      资产总计                            1,813,690,701.05      1,871,896,602.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4,000,000.00       2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2,679,450.00        48,864,932.47
  应付账款                                  130,326,759.35       192,368,754.12
  预收款项                                  102,689,484.38        76,768,258.12
  应付职工薪酬                                   2,440,759.26     11,830,585.46
  应交税费                                        546,990.85         658,221.1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3,127,933.64       116,528,452.9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000,000.00        84,000,000.00
                                       18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4,811,377.48          731,019,204.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3,332,245.26           22,156,466.3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67,078.58         2,881,595.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99,323.84           25,038,062.22
      负债合计                              691,410,701.32          756,057,266.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7,000,000.00          40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75,241,128.62          275,241,128.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956,464.39          1,386,439.99
  盈余公积                                   57,936,176.76           57,936,176.76
  未分配利润                                381,146,229.96          374,275,590.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2,279,999.73         1,115,839,336.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3,690,701.05         1,871,896,602.54


法定代表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83,145,608.87     321,939,721.37
其中:营业收入                                    283,145,608.87     321,939,721.3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19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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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4,710,087.34    296,942,800.07
其中:营业成本                                      208,611,307.07    220,526,509.3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81,481.36      1,353,840.77
       销售费用                                      16,357,166.59     26,322,323.82
       管理费用                                      40,982,218.64     46,179,423.62
       财务费用                                      -1,477,160.61      2,346,937.17
       资产减值损失                                     -744,925.71      213,765.3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435,521.53     24,996,921.30
  加:营业外收入                                      8,722,802.60      5,450,683.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37,505.56         6,888.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920,818.57     30,440,716.13
  减:所得税费用                                      5,815,482.74      7,204,829.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105,335.83     23,235,88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43,708.40     21,668,171.18
  少数股东损益                                        1,461,627.43      1,567,715.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0,415.98      -34,501.0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70,415.98      -34,501.06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70,415.98      -34,501.06
收益

                                          20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70,415.98     -34,501.06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934,919.85   23,201,385.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9,473,292.42   21,633,670.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61,627.43    1,567,715.3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83          0.066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3          0.0663


法定代表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05,467,951.21     167,955,111.26
     减:营业成本                                       84,318,104.84     138,292,492.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0,260.71        -246,241.95
        销售费用                                         4,841,064.30       2,371,680.14
        管理费用                                        12,055,051.03      13,489,176.74
        财务费用                                          -534,229.69       3,428,249.25
        资产减值损失                                    -1,253,952.90         136,897.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91,869.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491,869.02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851,652.92      11,974,725.29
     加:营业外收入                                      2,208,665.00         220,183.40
                                                                               11,518.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1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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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8,060,317.92        12,194,908.6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89,678.68         1,876,927.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70,639.24        10,317,981.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870,639.24        10,317,981.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9               0.031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9               0.0316

法定代表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4,790,389.11    330,973,586.6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2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098,281.53       14,513,895.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68,202.14    23,062,857.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7,056,872.78      368,550,339.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3,742,725.43      206,129,688.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045,934.65       48,672,370.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138,996.72       23,580,276.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38,787.00       31,516,782.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166,443.80      309,899,11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09,571.02       58,651,220.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7,000.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0,000.00       1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9,203,062.23       53,011,631.7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203,062.23     53,011,631.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03,062.23    -52,994,631.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5,000,000.00      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07,604.17     3,631,166.6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507,604.17      4,631,16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07,604.17     -4,631,166.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3,877.67        41,635.1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224,115.09      1,067,057.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2,490,174.73    371,695,022.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7,266,059.64    372,762,079.64

法定代表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6,742,070.31      118,105,095.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66,682.05        9,134,198.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46,971.34        3,708,381.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955,723.70      130,947,674.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120,903.41       48,903,543.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175,660.39       16,043,353.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99,813.61        1,480,924.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73,521.67       19,953,162.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269,899.08       86,380,98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14,175.38       44,566,691.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 / 25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7,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63,293.00       399,273.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831,87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293.00     14,231,14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293.00   -14,214,148.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5,000,000.00        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57,604.16        3,481,166.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357,604.16        4,481,166.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57,604.16       -4,481,166.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88.60         5,800.1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831,783.94       25,877,176.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876,932.46       56,172,585.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045,148.52       82,049,762.42

法定代表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长莹


4.2 审计报告

若公司季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公司还应当披
露审计报告正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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