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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材节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2019-10-30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声明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拟定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会议材料,我们认真审阅并发表声明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拟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的相关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等证

明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标的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评估,交易定价及方式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审查了该事项涉及的相关审批文件,确认了该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独立董事声明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