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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2018-06-02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8-024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期经公司例行自查,
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庆武先生证券账户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刘庆武先生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 264,000 股,行权价格为 2.92 元/份。2017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登记完成,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由于误认为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已经超过六个月,
刘庆武先生证券账户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 14:22 分卖出 10,000 股,成交价格 11.06
元/股。本交易完成后刘庆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18,000 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行权之日起 6 个月内
禁止卖出股票,否则将构成短线交易。因此,刘庆武先生的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以
下违规情形:

   1、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规减持,未尽到交易报备及预
披露责任。

   公司自查并经刘庆武先生本人说明承诺其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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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调查相关情况,刘庆武先生也积极配合
公司调查。经研究,公司对刘庆武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
定:

   1、《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刘
庆武先生已经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主动将本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人民币
81,400 元上交公司。

   2、公司董事会就刘庆武先生证券账户的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对其本人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3、刘庆武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
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加强对相关证券法规、
监管措施的学习,严格遵循《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本人证券账户,勤
勉履行自身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4、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
户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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