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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贸物流:关于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9-086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
生重大影响。

    一、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变更内容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要求,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金
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该模型要
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以更加及时、足额的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华贸物
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30 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变更的议
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前述要求,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
计信息,以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的会计原则,新的会
计估计政策将按照如下执行:

   (一)、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涉及金额重大、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合作关系有异常情况等的应收账
款,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具体信用风险特征,如客户信用评级、行业及业务特
点、历史回款与坏账损失情况等,于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于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应收账款余下的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变动,调整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
的依据如下: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名称


   组合 1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关联方应收账款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组合 1 外的客户,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及供应链贸易业
   组合 2
            务的客户


   组合 3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组合 1 外的客户,特种物流的客户


   (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涉及金额重大或合作关系有异常情况等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
其他应收款的具体信用风险特征,如业务特点、历史回款与坏账损失情况等,于
其他应收款初始确认时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损失准备。本
公司于每个报告日重新评估其他应收款余下的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变
动,调整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
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
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名称


   组合 1       收回风险较低的其他应收款,包括备用金、保证金、关联方往来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外的跨境综合物流服务及供应链贸易业务的
   组合 2
            其他应收款


   组合 3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外的特种物流的其他应收款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金融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港中旅华贸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