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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碳元科技: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2017-06-28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未彬辰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投资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
         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并且投资周期较长。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1、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梦想工
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工场”)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签署了《上
海未彬辰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由梦想工场作
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海未彬辰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彬复一期基金”)3.10%的基金份额。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梦想工场此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权限范
围内,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梦想工场此次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07 月 17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 号 5 幢二层 B 区 269 室

4、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管理人员:范惠众、陈宇、朱健等

6、近一年经营状况:根据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申洲大通
(2017)审字 247 号审计报告,子彬投资 2016 年末总资产 489.10 万元,净资产
245.77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2.30 万元,净利润-4.12 万元。

7、子彬投资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号 P1032414。

8、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基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基金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
不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基金

1、基金名称:上海未彬辰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23 日

3、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4、主要投资领域:信息技术与服务、品牌与消费、新材料、互联网新金融、文
化与传媒等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领域。

5、投资额度及投资比例:梦想工场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投
资完成后梦想工场持有 3.10%的基金份额。

6、资金来源:梦想工场自有资金。
7、出资进度:首期向彬复一期基金缴纳认缴出资的 40%,剩余分别按照 40%和
20%的比例分两期缴纳,具体缴纳日期根据基金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纳出资通知
书确定。

8、存续期间:自彬复一期基金设立之日起七十二个月,其中前三十六个月为投
资期,后三十六个月为回收期。七十二个月届满,如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全
体合伙人授权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存续期限可延长二十四个
月。如果延长二十四个月后,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经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
额不低于三分之二同意,合伙存续期可再延长二十四个月。如果届时仍有未退出
的投资项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继续延长基金经营期限。

9、登记备案情况:彬复一期基金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备案编号为:SN4322。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彬复一期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人
组成,由普通合伙人指定,负责审核批准本企业投资项目投资方案、投资项目退
出以及确定投资收益分配等事宜。

(1)普通合伙人

    1)名称:上海彬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彬复投资”)

    2)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21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 201 号 5 幢二层 C 区 268 室

    4)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近一年经营状况:根据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申洲
大通(2017)审字 246 号审计报告,彬复投资 2016 年末总资产 552.08 万元,净
资产 552.08 万元。
       7)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该普通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2)合伙人出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投资基金本期资金募集还未最终闭幕,先期除彬复
   投资外的认缴投资基金份额的有限合伙人共计 14 个,以下为合伙人出资情况表: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上海彬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3.10%

             机构投资者            梦想工场                1,000              3.10%
有限合伙人   (3 家)                其他                 11,590             35.89%
             个人投资者(11 人)                          18,700             57.91%

   (3)投资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梦想工场作为彬复一期基金的投资人之一,享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基金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获取基金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未经审计的半年度报告;

       3)对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基金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在基金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5)在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
   利或者为了基金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6)依法为基金提供担保;

       7)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代表委员会的职责。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不参与和干涉基金事务执行等。

   (4)管理费:投资期内,按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2%向各投资人收取,回收
期内,按认缴出资总额的 1.5%收取,首次延续期内,按认缴出资总额的 1%收取。
第二次延续期内及之后,均不收取。

(5)项目投资收益分配:回收资金和可分配现金收入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
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支付金额达到各合伙人缴付的全部出资;如有剩余,
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 8:2 的比例分配。

2、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基金定位和投资领域:彬复一期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管理团
队拥有资深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相关领域投资经验,主要投资信息技术与服务、
品牌与消费、新材料、互联网新金融、文化与传媒等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领域。

(2)投资项目和计划: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基金共投资项目 5 个,预计
今年再完成投资项目 5-10 个。

(3)盈利模式:基金的盈利主要是项目退出所取得的对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
额,即通过专业判断选择目前处在初创期或成长期的企业作为投资标的,通过为
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专业管理,使其在 3-5 年内成长为高价值的企业并顺利实现
退出,获取超额回报。

(4)投资后的退出机制:包括 IPO、企业回购、转让股权和产业并购等。

    三、风险揭示

    彬复一期基金所直接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
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并且投资周期较长。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梦想工场将
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
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本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彬复一期基金,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