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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碳元科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1-07  

						                           碳元科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证券代码:60313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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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3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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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
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 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
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 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
宜。

    三、 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
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
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
一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
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
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 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七、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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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 会议现场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
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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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17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 7 号行政楼 1 楼会
议室

       三、与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程安排


 序号                               议程内容                               报告人

1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2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嘉宾                                   董事会秘书

3          宣读会议表决办法                                             董事会秘书

4          审议《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5          审议《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7          宣读大会表决决议                                             董事会秘书

8          宣布会议结束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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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审议《关于扩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范围的议案》向各位报
告如下,请各位审议。




    经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管理
层于 2017 年全年在人民币 3 亿元的额度内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现提议 2017 年全年在上述额度内扩大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增加国债逆回购为可购买产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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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审议《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向各位报告
如下,请各位审议。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现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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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请各位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有关累积投票制的内
容作出相应修改,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若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 30%以上,应当采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累积投票制。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或者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或者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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