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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量数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3-09  

						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11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资金安全、投资风
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
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479.50 万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总额 3,826.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6,653.1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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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
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的规定。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在决
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在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的,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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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资金安全、
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
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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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
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
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量数据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
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
进行。海量数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海量数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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