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18-010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9.99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79.5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2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6,653.10 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序 本期使用 募投项目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号 金额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19936600015 1 6,055.71 2,094.60 设(扩建)项目 学院路支行 2118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10905835210104 8,548.14 207.09 北京清华园支行 3 合计 14,603.85 2,301.69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01.6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余额 14,603.85 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 《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以下统 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存款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 方式 金额 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 1 20000019936600015211807 活期 8,000.00 6,055.71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 2 110905835210104 活期 8,653.10 8,548.14 园支行 3 合计 16,653.10 14,603.85 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16,653.10 减:募投项目支出 2,301.69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0 加:现金管理产品收回资金 15,000.00 加: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121.51 加:利息收入净额 130.9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4,603.86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603.85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 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之前一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 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121.51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委托理 已到期回本 预计年化 委托理财开始日 产品 持有中理财 预计收益 受托人名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结束日期 财金额 理财金额 收益率 期 期限 金额(万元) (元) 称 (万元) (万元) (%) 稳健系列 人民币 40 北京银行 天期限银 MRB1704003 2017 年 4 月 20 日 2017 年 5 月 30 日 40 天 3,000.00 3,000.00 - 2.6 85,479.45 股份有限 行间保证 公司 收益理财 产品 保本增益 系列 49 中信证券 SU1691 期收益凭 2017 年 4 月 20 日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79 天 3,000.00 3,000.00 - 4.2 617,917.81 股份有限 证产品说 公司 明书 稳健系列 人民币 76 北京银行 天期限银 SRB1706009 2017 年 6 月 2 日 2017 年 8 月 17 日 76 天 5,000.00 5,000.00 - 3.5 364,383.56 股份有限 行间保证 公司 收益理财 产品 保本增益 中信证券 系列 204 SAC604 2017 年 11 月 2 日 2017 年 12 月 4 日 32 天 4,000.00 4,000.00 - 4.2 147,287.67 股份有限 期收益凭 公司 证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2017 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 2017 年度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2017 年度,海量数据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国海证券认为:海量数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653.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0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度(%)(4)=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如有) 总额 (2) 差额(3)=(2)-(1) (2)/(1)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期 化 营销及服务 网络建设(扩 否 8,000.00 - 8,000.00 2,094.60 2,094.60 -5,905.40 26.18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研发中心扩 否 8,653.09 - 8,653.09 207.09 207.09 -8,446.00 2.39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合计 - 16,653.10 - 16,653.10 2,301.69 2,301.69 -14,351.40 13.82 - -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公司根据面临的市场需求及环境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对研发人员的配备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和布局作出适当的调配,同时由于近两年北京房产价格较项目立项时涨幅较大,导致研发场所购 置推迟,从而使得该项目的投入延后。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公司综合考虑实际市场环境,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审慎 逐步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说明(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