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量数据:国海证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03-2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海量数据拟终止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79.50 万元,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53.10 万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08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
 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份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万元)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9936600015211807      募集资金专户                8,000.00
     司学院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05835210104              募集资金专户                8,653.09
     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合计                                              16,653.10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147.53 万元(不含现金
 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7,415.8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不含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 4,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利息与     剩余募
序
       募投项目        银行账号/账户名称   拟投资总       募集资金   理财收     集资金     备注
号
                                               额           金额       益       余额
      营销及服       20000019936600015
      务网络建       211807/北京银行股                                                     拟终
1                                              8,000.00   4,362.07     409.78   4,047.67
      设(扩         份有限公司学院路                                                      止
      建)项目       支行
                     110905835210104/招
      研发中心                                                                             尚未
2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653.09   1,785.46     500.46   3,368.13
      扩建项目                                                                             完成
                     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合    计                 16,653.10      6,147.53   910.24     7,415.80
    注:(1)截至目前,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为 54.53%,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的投资进度为 20.63%。(2)招商银行的账户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理财金额 4,000 万
元。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
会一致同意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4 月,同意
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4 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量数据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
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董事会按年度 3 次授权公司管
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披
露的《海量数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及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
《海量数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11)。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使用本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 910.24 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的金额为 4,000 万元,其余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在授权期限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
及授权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对于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募集资金管理、存
放与使用的情况均进行了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际
投资进度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发表了合规合理的明确意见。以上
披露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
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履职情况说明

    保荐机构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延期、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等相关事项过程中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条件、实施环境等情况,针对募投项目
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定期现场检查、查阅银行对账单及资金流水、
查阅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查阅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程序履行
情况、复核中介机构报告等方式,对募投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
推进、延期及终止情况进行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六、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实施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可形成面向全国的营销服务网
络,有效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并在全国范围内树立公司统一的品
牌形象,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根据公司披露的《海量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着稳健性原
则,根据各城市的市场潜力及重要性,“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是
对公司当时已有的 10 个营销服务网点进行升级改造,并在业务机会较多的城市
新设 23 个营销服务网点,帮助公司将营销服务能力迅速覆盖到全国范围,有效
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4,357.1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为 8,000.00 万元。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网点级别        个数(个)              区域                  实施进展
 一级营销服务网点       3        北京、上海、深圳             已全部覆盖
                                 成都、广州、南京、沈阳、武
 二级营销服务网点       7                                     已全部覆盖
                                 汉、济南、西安
                                 天津、哈尔滨、长春、大连、
                                 杭州、苏州、青岛、石家庄、
                                                              除乌鲁木齐、呼和
                                 郑州、南昌、太原、福州、厦
 三级营销服务网点       23                                    浩特、海口外已全
                                 门、合肥、长沙、重庆、贵
                                                              部覆盖
                                 阳、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海口、昆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在全国将近 30 个城市建立了营销服务网点,已基本满
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

    (二)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本着成本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审慎逐步投入。
    近几年宏观房地产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地
产价格涨幅较大,按照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一级营销服务网点购买办
公场所将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大幅增加,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较低且产出效益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已经对该项目进行了延期,但在预计时间内按照原计划继
续实施仍有一定难度。

    另一方面,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不断升级改造一级
营销服务网点,同时稳步推进二、三级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目前已经在全国将
近 30 个城市设立了营销服务网点,逐渐形成了以重点城市为中心、辐射延伸周
边区域的市场营销服务网络,现有营销服务网络规模可基本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
务发展需要。

    综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将
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的开展。

    七、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公司将“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4,047.67
万元(包含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等相关规定
等相关规定,采取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的相关保障措施,承诺在本次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从
而保障并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同时,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
会将持续关注和监督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督促公司规
范使用该部分资金,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八、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营销工作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这有利于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九、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
度作出的慎重决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设(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
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海量数据本次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扩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上述事项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后,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何   凡                  李金海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