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贝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拉夏贝尔”)
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29,179,886.7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3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拉夏贝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77万股,发行价格8.41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46,061.57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25.43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8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98140078801600000053、8110201013100789768。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并将投资于“零售网络扩展建设项目”、
“新零售信息系统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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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零售网络扩展建设项目 32,125.43 徐发改产备(2015)77 号
2 新零售信息系统项目 8,400.00 徐发改产备(2015)76 号
合计 40,525.43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司已根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截至2017年9月19日止,本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29,179,886.70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止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零售网络扩展建设项目 321,254,300.00 321,254,300.00
2 新零售信息系统项目 84,000,000.00 7,925,586.70
合计 405,254,300.00 329,179,886.7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募集资金329,179,886.7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筹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 会计师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7)第2379号《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9月19日止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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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管理层声明书》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9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29,179,886.7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项目进行了
建设投入,履行了相关必要程序,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 329,179,886.70 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的自筹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投入建设,履行了相关必要的
程序,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
本次公司拟置换329,179,886.70元资金进入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保证了公司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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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1)拉夏贝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拉夏贝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
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截
止2017年9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拉夏贝
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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