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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 2019-080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00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内容公
告如下: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2019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 2018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同比 2017 年度减少 45,853
万元左右,同比下降约 92%,并在风险提示部分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
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2019 年 3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 2018 年度
业绩预减更正暨业绩快报公告,预计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15,576 万元。2019 年
3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15,951 万元。
    你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
异,且未对业绩由盈转亏做出充分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不完
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
定,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不停止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提出的问题,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并严格遵守《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及时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