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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夏贝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独立意见2020-03-21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 A 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拉夏贝尔”)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关于回购 A 股股份

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听取了有关情况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拟将回购 A 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六个月,是结合公司

目前回购的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计划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积极履行回

购承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回购延期符合公司现阶段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延期

后的回购方案仍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且整体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下限与原方案保持一致,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我们

同意公司回购 A 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及 A 股类别股东会、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

购 A 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永源                   张泽平                       芮   鹏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