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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龙股份:腾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常州腾
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陈靖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陶国良   李芸达   陆刚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