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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余桥村永康路 63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备查文件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