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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控股:关于公司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9-11-27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4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控股”)收到上
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一期”)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颀增富”)、扬
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基金”)通知,尚颀一期
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英昊终
南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上海英昊资产”)进行协商并达成
一致,决定终止双方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与上海英昊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上海英昊资
产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7)及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已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审查工作,尚
未完成过户登记工作。



    二、本次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权的情况
    因上海英昊资产自身安排等原因,经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
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友好协商,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之终止协议》,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不再向上海英昊
资产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6,6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00%),原股份转让
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于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原转让方:上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原受让方:上海英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英昊终南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 )
    1、解除约定
    1.1 各方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各方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签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1.2 各方确认,原受让方未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原转让方支付过任何
转让价款。
    2、标的股份所有权
    各方确认,鉴于各方并未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自《股份转让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本终止协议生效且《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之日,标的股份所有权始
终归属于原转让方所有。
    3、协议后事项
    各方保证,将根据现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且配合科华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履行本终止协议可能触发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进行信息披露、
答复监管部门的问询等。
    4、争议解决
    因本终止协议引起的或与本终止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原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生效
    本终止协议由各方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签署并加盖公章,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上报材料
之用,各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尚颀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尚颀增富、扬州基金与上海英昊资产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