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6-09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公司关联交易进
行自查时,发现 2017 年至今存在部分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履行关
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披露,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与公司在
2017 年度发生的销售蒸汽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未就相关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对公司与民星纺
织于 2017 年度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根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确定的关联交易金额,
不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且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上述关联
交易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2018 年度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总计不超过 1000 万元,其中与民星纺织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由于本
次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公司在 2017 年期间,因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民星纺织发生的关联交易如
下:
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蒸汽 民星纺织 332.31
公司与民星纺织的交易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计不超过 1000 万元,其中与民星纺织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0 万元。
其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2018 年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2018 年度预计发 2017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生(不超过)金额 金额
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
民星纺织 1000 259.75 332.31
蒸汽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民星纺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09 日
住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 1688 号
法定代表人:谢祥荣
注册资本:1160 万元
经营范围:印染;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纺织原辅材
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0 日与民星纺织签订《用热合同》,公司向民星纺织
提供蒸汽。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监事会换届,朱杰当选为公司监事。朱杰先
生之岳父谢永祥系民星纺织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 25%股份。民星纺织多年前即
为公司蒸汽用户,最近一次与公司订立蒸汽销售合同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1 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鉴于朱杰自 2017 年 8 月 3 日起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民星纺织品构成关联方,
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遵循公平、公正、公
允的定价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就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
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
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
次发生。
六、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
认可,经独立董事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补充确认的公司与民星纺织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完全一致,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
不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确定,交易按市场定价
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补充审议与民星纺织发生的关联
交易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与非关联方完全一致,价格公允,不会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过认真审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
公司经营计划确定,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