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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晟环保: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 5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737,0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2.892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荣华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
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
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733,670      99.9843    3,400         0.015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关于调整 2019 年       0      0.0000    3,400    100.0000          0        0.0000
1      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为冯荣华、张云芳、冯晟宇和冯晟伟已回避该议案
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曹丽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