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29
公司简称:渤海轮渡 公司代码:603167 公告编号:临 2015-028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
参加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刘建君先生召集。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及持股比例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运营管理,经公司与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和洪承斗(韩
国 HANARO 海运(株)会长)协商,同意对三方股东原持有的香港
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出资情况为:公
司出资 51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51%;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9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39%;洪承斗出资 100 万美元,占注册资
本 10%。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拟调整投资比例至 51%,
使其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成立后,建造中韩国际运输
客箱船,由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作为船东融资造船,向境外银
行采用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的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经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各股东协商,同意香港渤海国际轮
渡有限公司建造中韩航线客箱船,同意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向
境外银行采用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 4000 万美元的银行贷款。
鉴于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占
比为 51%,拟由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为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
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为降低贷款偿还风险,由烟台港集团有限公
司按照贷款额 39%的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担保;洪承斗按
照 10%的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将其持有的香港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抵押给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