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2-22
证券代码:603167 股票简称:渤海轮渡 公告编号:临 2017-008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渤海邮轮有限公司,为渤海轮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金额
为 3,840 万美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840 万美元(其中 3840 万美元担保将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
到期)。
○本次为资产负债超过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通过
内保外贷方式,由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國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贷款 3,840 万美元,贷款期限三年,该
笔贷款将于 2017 年 3 月到期。拟继续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
偿还或展期上述贷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向境外融资机构中國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分行申请贷款展期,本次展期贷款金额
1,840 万美元,贷款期限为 3 年。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保税港区支行为贷款展期办理融资性保函授信业务,申请授
信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37 个月,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渤海邮轮有限公司向境外融资机构香
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2000 万美元,贷款期限一
年,贷款到期后逐年展期,由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为该笔贷款办理担保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不超过 3,840 万
美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为 3,840 万
美元。
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渤海邮轮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于新建
(四)注册资本:7000 万港币
(五)经营范围:邮轮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渤海邮轮有限公
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8,680.68 万元,负债总额 39,595.91 万
元,净资产 -915.23 万元,净利润:-4,406.12。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渤海邮轮有限公司的资产总
额 36,997.38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42,851.44 万 元 , 净 资 产
-5,854.05 万元,净利润:-5,403.22。(2016 年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金额:3,840 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反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上述全资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上述反担保将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从而保障
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
次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可计算总额为 6.38 亿元(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为烟台渤海国际轮渡有限公司出具光租船履约保函的议案》,鉴
于渤海国际轮渡目前的资产和信用状况无法开出银行保函,
STENA 公司接受由渤海国际轮渡各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
责任分摊,为渤海国际轮渡向 STENA 公司提供光租船舶信用
担保,公司以承担 30%责任为限为渤海国际轮渡向 STENA 公
司提供光租船履约保函,该事项担保金额不能确定。公司无逾期
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