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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莎普爱思:关于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所涉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全部支付完成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18-06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度
        业绩承诺补偿款全部支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丰药业”)及刘宪彬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吉林强身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
身药业”)100%股权。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莎
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0 号),
公司对东丰药业非公开发行的 274.73 万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述详细内容
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东丰药业承诺强身药业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净利润(指净利润与当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下同),分别不低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如强身药
业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前述承诺净利润,
差额部分由东丰药业以现金补足,东丰药业实际控制人刘宪彬就东丰药业的现金
补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业绩承诺 2017 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
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鉴于强身药业 2017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附生效
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东丰药业和刘宪彬将以现金方式补偿业绩差
额部分 1,971.58 万元。东丰药业和刘宪彬向公司确认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以
现金方式补偿 1,971.58 万元。上述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
所涉业绩承诺 2017 年度实现情况及资产转让方拟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17)。上述议案亦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强身药业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相关进展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收到东丰药业及刘宪彬的《告知函》,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东丰药业已累计支付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部分补偿
款 4,069,230.60 元(其中 769,230.60 元为 2017 年度现金分红抵偿,330 万元
为现金支付),剩余的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补偿款 15,646,602.14
元无法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之前按时支付。东丰药业及刘宪彬确认继续履行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支付剩余的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未完成的补偿款。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
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3)。


    三、东丰药业及刘宪彬延迟支付强身药业 2017 年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的有
关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
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议案》: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东丰药业资金周转出现
短缺,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东丰药业仅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406.92 万元,
尚有 1,564.66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款未支付。为履行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
东丰药业及刘宪彬先生(以下合称“承诺人”)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承诺:承诺人
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东丰药业自 2018 年 8 月 1 日
起就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余额按年利率 4.785%向本公司支付利息,刘宪彬就该
等业绩补偿款和利息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增加东丰县东丰梅花鹿种源有限公司
作为东丰药业履行业绩承诺补偿款及其根据承诺函计算之利息支付义务的连带
责任保证人。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度业绩承
诺补偿延迟支付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4)。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截至本公告日,强身药业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相关进展
    1、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东丰药业支付的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
补偿款 5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上述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强身
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56)。


    2、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东丰药业支付的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
补偿款 2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上述详细内容请
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收购强身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8-061)。


    3、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东丰药业支付的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
补偿款 7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上述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强身
药业 100%股权所涉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67)。


    4、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东丰药业支付的强身药业 2017 年业绩承诺
补偿款 1,738,828.48 元,其中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 1,646,602.14 元、延迟支付
业绩承诺补偿款所产生的利息 92,226.34 元,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截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东丰药业 2017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19,715,832.74
元以及延迟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所产生的利息 92,226.34 元全部支付完成,东丰
药业及刘宪彬相关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