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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龙股份: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公告2017-05-06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名称与项目名称:《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与轮毂电机电控集成系
统。
    2、合同金额:本项目每年的开发经费预算由乙方在双方约定时间前提交于
甲方,甲方需在 2 周之内针对预算提出审批意见,双方应在一个月以内完成预算
审批。2017 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整(不含税)。
    3、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非依据本合同或
双方订立的有关协议书中的条款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至本合同权利义务履行
完毕止。
    4、此次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目前公司轮毂电机项目尚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
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项目能否研发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方”)与
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下称“苏研院”或“受托方”)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签署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苏研院研究开发轮毂电机电
控集成系统项目。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受托方介绍
    名称: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 2358 号科技创业园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成波
    开办资金:600 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推动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的亲密合作,促进行业科技进
步和吴江区域经济发展。汽车及其零部件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
技术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国内外技术交流、科技企业孵化等。
    苏研院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轮毂电机电控集成系统
    委托方(甲方):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吴江)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轮毂电机电控集成系统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
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一)、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设计并完成轮毂电机电控集成系统的产品开发,达到量产状
态。
    2、技术内容:
    1) 完成轮毂电机的产品开发;
    2) 完成双电机控制器的产品开发;
    3) 完成自适应扭矩分配控制器的产品开发。
    3、技术方法和路线:采用永磁同步电机直驱加一拖二的双电机控制器和自
适应扭矩分配控制器。
    (二)、研究开发项目期限:
    2017 年 5 月—2019 年 12 月
    合作成果:在 2019 年底完成轮毂电机、双电机控制器、整车自适应扭矩分
配控制器产品投产,项目验收。
    (三)、研究开发成果交付:
    1、2017 年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①提供轮毂电机(5 套 10 台)、
双电机控制器(8 套 16 台)、整车自适应扭矩分配控制器(10 套)第一代样机和
第二代样机的工程电子图纸。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每个阶段成果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交
付到双方约定地点。
    3、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4、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
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
    (四)、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1、若申请专利,则双方共同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但申请专利须双方一致
同意方可申请。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专利权为双方共有,自获得
专利所有权之日起,甲方永久享有免费的使用权,乙方在项目验收后 5 年内不得
将专利转让以及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5 年后乙方可转让专利。甲、乙双方互相
享有对该专利的优先回购权。
    2、未申请专利的,则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
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 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共有
    2) 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共有
    3) 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双方共有
    但甲方永久享有免费的使用权,乙方在项目验收后 5 年内不得将技术秘密转
让以及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5 年后乙方可单方进行转让。甲、乙双方互相享有
对该技术秘密的优先回购权。
    双方共同拥有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方要求用技术秘密的形
式保护技术或成果的,对方不得申请专利、发表论文或以其他形式公开。决定采
用专利进行保护的,由双方共同申请。
    (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本项目每年的开发经费预算由乙方在双方约定时间前提交于甲方,甲方需在
2 周之内针对预算提出审批意见,双方应在一个月以内完成预算审批。
    2017 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整(不含税)。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签署,是基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及未来战略发
展的需要,将苏研院的技术资源及研发能力与公司的市场资源和运营经验进行深
度结合。目前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动力总成领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产品为发动机油泵、凸轮轴、变速箱油泵、分动箱油泵等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
产品主要为汽车主机厂提供配套。本次拟委托苏研院开发的轮毂电机电控集成系
统相关技术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领域内的核心技术,将为公司进入新能源汽车
动力系统领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提高公司在汽车动力系统领域的综合竞争
力和影响力。
    目前公司轮毂电机项目尚处于前期研发阶段,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项目能否研发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