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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
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付于武、黄惠琴、陆继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