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5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宁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宁波投资设立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
件系统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公司将持有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
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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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在宁波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佛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在佛山投资设立佛山新泉汽车饰件有
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公司将持有佛山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在佛山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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