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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泉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3-26  

						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2,270,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1,135,000.00 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

变更为 227,178,00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227,178,000.00 元,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泉股份          603179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高海龙                              陈学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
                                                                西路555号
            电话            0519-85120170                       0519-85122303
          电子信箱          gaohailong@xinquan.cn               chenxueqian@xinquan.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曾连续十一届(2007-2017 年)被中国汽车报社评定为全

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饰件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仪

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流水槽盖板总成和保险杠总成等,

并已实现产品在商用车及乘用车应用领域的全覆盖。

(二)经营模式

1、设计模式

目前,汽车制造商通常将更多资源向整车设计、制造等方向倾斜,对于汽车饰件而言,为了提高

新车开发和生产的效率,其更倾向于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等环节交由具有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

案提供能力的企业负责,由其提供某一类或全部内外饰件总成产品。本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

决方案提供商的一员,其设计模式主要以与汽车制造商的同步开发为主,即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

对新车型的外观、功能、性能要求,由公司技术中心按照整车开发进度自主完成相关汽车饰件的

同步研发,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创意设计阶段: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市场调研分析、潜在的客户群体和竞争车型分析等抽象要

求,完成产品创意设计并出具平面效果图交由汽车制造商认可;随后完成由平面设计向 3D 立体

设计的转化,在进行创意工程可行性论证后,最终完成 1:1 仿真模型的制作,并交付汽车制造商

批准。

产品设计阶段:在汽车制造商完成对仿真模型的认可后,公司开发部门对模型进行表面数据采集,

并根据车身、仪表、储物盒、中央控制面板、换挡机构、转向系统、空调等相关环境零件,完成

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和边界搭配方案;根据产品的功能、性能要求,完成 3D 产品结构设计和 2D 图

纸设计;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参数、性能要求,完成 CAE 仿真模拟方案的制定及分析;完成样品试

制以及相关设计验证实验,并提交汽车制造商批准。

工程开发阶段:依据汽车制造商批准的 3D 产品结构设计和 2D 图纸设计,开发生产用工装、模具,

设计生产、交付流程,采购必要的生产设备及装配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能力培训。接着完成产

品的试制、小批量试制,并会同汽车制造商对批量生产能力、生产过程质量保证能力、交付能力

进行评估。

2、采购模式

在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方面,公司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集中开发,各分、子公司分散采购组成。

采购部集中负责新项目供应商的调查、资质评价、项目定点,并负责供应商从样件开发至批量达

产的整个过程,供应商产品得到批量认可后,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与其签订《采
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价格协议》,并交由各分、子公司物流部自行批量采购。分、子公

司必须从采购部筛选的供应商处进行物料采购,根据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编制采购计划,

据此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踪到货情况。最终采购部负责集中收集供应商的交付及时率、

质量合格率及服务水准等信息,进行供应商业绩评价和处理。

其他零星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价格审批制度》进行采购,公司

审计部负责对相关采购工作进行核查。

3、生产模式

产品设计完成并通过客户审核后,公司将与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合同,并安排公司本部或相应分、

子公司的生产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据此确定生产计划,每月将根据客户的产

品订单进行产品生产排期,并组织人员进行产品生产。对于产品总成所需的单元件产品,公司采

取外购或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方式,公司对其质量和供货进度予以控制,以确保公司更加专注于核

心饰件产品的生产及饰件产品的模块化总成。

4、销售模式

公司首先接受汽车制造商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和供应商工程技术能力审核,通过后进入其供应商名

录;汽车制造商向公司发放询价包,公司向其提供技术方案描述,由汽车制造商工程技术部门和

质保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投标环节,公司在中标后与汽车制造商签订定点意向书或者

开发协议,之后开展产品开发工作,在产品开发完成并获双方认可后,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签订销

售合同;汽车制造商按照其自身生产计划安排相关饰件总成产品的采购计划,并向公司下发订单,

公司每月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

(三)行业情况

公司汽车饰件总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的车身系统,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汽车制造(C36)下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具体细分为汽

车饰件行业。

汽车饰件广泛应用于各类汽车领域,因此汽车工业发展直接影响饰件产品的市场需求。汽车工业

具有产业链广、关联度高、就业岗位多、消费拉动大等特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

作用。我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汽车工业的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汽车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

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我国汽车 2017 年运行特点:2017 年,全年汽车产销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同比增长 3.19%

和 3.04%,连续九年蝉联全球第一,行业经济效益增速明显高于产销量增速,新能源汽车发展势
头强劲,中国品牌市场份额继续提高,实现了国内、国际市场双增长。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总资产          3,118,654,625.72     1,998,725,744.86               56.03 1,290,509,945.02
营业收入        3,095,081,462.75     1,710,841,686.24               80.91    902,110,420.12
归属于上市公      250,165,308.69       113,672,913.58              120.07     52,569,020.67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244,886,714.75       110,246,129.31              122.13         49,508,618.01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1,340,931,846.34       594,087,691.99              125.71        486,392,278.41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28,280,842.07       108,900,023.41              -74.03         83,916,576.45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1.65                 0.95             73.68                  0.4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65                 0.95             73.68                  0.4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2.52                 21.14    增加1.38个百分                  11.39
产收益率(%)                                                         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20,417,336.96   760,159,885.52   663,527,812.01    850,976,42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5,434,022.10    53,490,502.02    60,870,164.12     80,370,620.45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5,086,688.69    49,727,929.80    60,376,882.10     79,695,214.16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476,548.70   -20,981,016.93    36,288,498.49     20,449,909.21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22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2,19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条件的股份   份
       (全称)        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数量       状
                                                                    态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   0          53,742,000     33.12   53,742,000    无                境内
限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唐志华               0          29,000,000     17.87   29,000,0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唐美华               0          10,000,000      6.16   10,000,0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陈志军               0             5,900,000    3.64    5,900,000    质   2,850,000    境内
                                                                     押                自然
                                                                                         人
陶硕虎               0             4,800,000    2.96    4,800,0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季平                 0             4,500,000    2.77    4,500,000    质   4,050,000    境内
                                                                     押                自然
                                                                                         人
吴群                 0             3,804,000    2.34    3,804,000    无                境内
                                                                                       自然
                                                                                         人
刘忠                 0             3,804,000    2.34    3,804,000    质   3,500,000    境内
                                                                     押                自然
                                                                                         人
朱良平               0             3,000,000    1.85    3,000,000    质   3,000,000    境内
                                                                 押              自然
                                                                                   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2,974,688    2,974,688   1.83           0   无              其他
司-农银汇理行业领
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关系: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说明                             唐志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美华与唐志华系姐弟关系,陈
                                 志军为唐志华的表兄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11,865.46 万元,同比增长 56.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为 134,093.18 万元,同比增长 125.7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9,508.15 万元,比

上年同期上升 80.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16.53 万元,同比增长 12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4,488.67 万元,同比上升 122.13%;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2828.08 万元,同比下降 74.0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

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2018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损益、

总资产及净资产等无影响。

(2) 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列示持续经

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 250,165,308.69 元、上期发生额 113,672,913.58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

本期发生额 0 元、上期发生额 0 元。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次会计政策

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减少 39,225.77 元、上期发生额减少 468,086.90

元、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减少 91,085.56 元、上期发生额减少 331,525.04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

置收益本期发生额的-51,859.79 元、上期发生额的 136,561.86 元。上述报表项目的列示和重分

类对资产总额和净利润及净资产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江苏新泉模具有限公司                             常州              2,000        100%
长春新泉志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长春              1,000        100%
青岛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青岛              1,000        100%
芜湖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芜湖              2,000        100%
北京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              4,000        100%
宁波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宁波              2,000        100%
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长沙              2,000        100%
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宁波              5,000        100%
佛山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佛山              3,0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