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院: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6-1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零一八年六月 苏州
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 3
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
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
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并填写《股
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
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三、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
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 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
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
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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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5:00
会议地点:苏州市滨河路 1979 号北一楼大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 宣读会议须知
二、 确定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五、股东发言及答疑
六、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七、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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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8,000,000 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800,00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5,2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3,200,000 股;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
权下,决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 190.40 万股的限制性
股票。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
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00 万元。
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10.40 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8,80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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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修订为: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12,510.40 万股。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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