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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机数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01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 9:00-11: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
事 0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7 号)的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新股,并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9,450 万股增加至 12,600
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9,450 万元增加至 12,60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根据本次发行结果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本《公司章程》生效后,原《公司章程》自动
废止,以提交的新《公司章程》为准。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发行上市完成后,相应修改或修订上市后生效的《公司
章程》。因此,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 4,153.2 万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前
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
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三、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