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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正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19-029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汤新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修订)》(以下
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 25,870,000 股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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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人民币。
监事胡剑在本议案分项表决事项表决过程中均回避表决。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六个月
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
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
的企业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除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
的企业外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
不超过 25,870,000 股(含 25,870,000 股),最终的发行数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协商确定。其中,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拟
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6、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
企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余特定投资者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发行
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含 6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年产 650 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板
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2)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
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制作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监事胡剑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4
体同日的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监事胡剑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订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的分
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拟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修订)》
的有关规定,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控制的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司关
联交易审批程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5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监事胡剑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
2019-032)。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19】2038 号《关
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与发行对象之一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监事胡剑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汤新强先生被选举为公司三届监事会监
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推
选汤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6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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