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汇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对 2022 年年报相关工作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就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
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
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
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
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等的规定。董事及高管薪酬体系与岗位职责、企业效益相挂钩,激励人员努力经
营、勤勉尽责,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和高管
薪酬的议案》无异议。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采取了有效的风险
防范措施,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