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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1 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 月

至 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69,080,810.88 元(为母公司报表数

据),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908,081.09 元,加上

2018 年初未分配利润 86,302,999.12 元,并减去公司已实施的

2017 年分配红利人民币 59,651,627.50 元后,公司目前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824,101.41 元。

    基于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18 年度

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总股本 167,024,55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为人民币 41,756,139.25 元(含税)。

    以上 2018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54,871,032.73 元的 26.9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拟分配

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公司需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情况

    汽车行业是我国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汽车行业产业链长,

上下游延伸至实体经济的诸多方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对经济增长有至关重要的拉动作用。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壁垒的行业,公司经过二十

余年的积累与发展,已在排气系统管件、气门嘴、平衡块和 TPMS

等细分市场成为市场领导者之一。公司在客户资源、管理系统、

技术能力和国际化运营等方面建立了竞争优势。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随着新业务的开展以及原有业务持续发展,为保持公司的技

术、生产规模等方面优势,公司将持续不断的追加研发投入,用

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以期公司在未来发展中继续保

持同行业的技术先进性;公司依托发展战略,正在通过对外投资

等方式积极扩大市场布局,增强在国际同行产品市场竞争中的优

势地位。

    结合行业发展整体现状、公司收购资产实际情况及未来长期

战略目标,公司仍需资金支持以促进自身的快速发展,使销售规

模和利润水平有所提升。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公司 2017 年 5 月上市

以来,2017 年度前后进行两次分红,分别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现金红利 58,550,377.50 元(含税);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现金股利 59,651,627.50 元(含税)。

前述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 2017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67.98%,股东得到了良好的

回报。

    考虑到公司近几年业务,朝着轻量化和电子化的汽车零部件

方向持续发展,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公司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

收益,使公司资本运营平稳高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

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

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同意按议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