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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隆科技: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8.42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46,610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
下: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622,879       -946,610       67,676,2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98,401,678          0           98,401,678
   总股本          167,024,557      -946,610       166,077,9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5500 号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每个工

作日 9:00-17:00;

    3、邮政编码:201619

    4、联系人:吕盛楠

    5、联系电话:021-31273333

    6、邮箱:sbac@baolong.biz;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