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8.42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46,610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
下: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622,879 -946,610 67,676,2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98,401,678 0 98,401,678
总股本 167,024,557 -946,610 166,077,9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 5500 号
2、申报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2019 年 5 月 27 日,每个工
作日 9:00-17:00;
3、邮政编码:201619
4、联系人:吕盛楠
5、联系电话:021-31273333
6、邮箱:sbac@baolong.biz;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