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06-29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584 号)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92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92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69,633,6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47,169,811.32
元后的余款 622,463,788.68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8 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17]第 00031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洞泾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
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洞泾支行 3105018046000000092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99736128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20100001000003387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501310006053431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 369501880000267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12190743291060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18274378422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 34050175640800000277
注: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已完成注销,具体内
容请详见 2019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保隆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4)。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专项账
户(账户:50131000605343110)今后将不再使用,公司为规范募集
资金账户的管理,对其进行销户。销户前,已将上述账户余额全部
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本次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