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18 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月股份 60321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烨 俞凯 电话 0574-55007043 0574-55007043 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 村村 村村 电子信箱 dsh_2@riyuehi.com dsh_2@riyuehi.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526,030,770.93 3,589,252,427.03 -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63,164,001.70 2,600,144,018.60 2.4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8,331,836.82 146,036,898.12 -5.28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817,477,814.83 759,229,241.43 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3,169,983.10 156,468,519.31 -21.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2,289,005.14 152,592,454.30 -26.41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63 10.88 减少6.2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43 -27.9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43 -27.91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5,05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傅明康 境内自 31.34 125,658,850 125,658,850 无 0 然人 傅凌儿 境内自 15.67 62,825,750 62,825,750 无 0 然人 陈建敏 境内自 15.67 62,825,750 62,825,750 无 0 然人 宁波市鄞州同赢投资有限 境内非 12.53 50,260,600 50,260,600 无 0 公司 国有法 人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 5.36 21,487,950 21,487,950 无 0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 境内非 4.23 16,961,850 16,961,850 无 0 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 3.38 13,570,950 13,570,950 无 0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人 徐建民 境内自 0.94 3,771,750 3,771,750 无 0 然人 马金龙 境内自 0.47 1,882,200 1,882,200 无 0 然人 陈信元 境内自 0.19 754,350 754,35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中国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虽然工业增加值增 速已基本稳定,但主要细分领域增速呈现明显分化的趋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传统 的经济增长动能减弱,新的经济增长动能尚不稳定,正处于新旧转换阶段。在此综合形势下,2017 年整体大型重工装备主机行业仍处于低位运行,进而影响到对大型重工装备的铸件需求。但资源 类原材料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给制造装备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要原材料生铁、废钢采购价格较 2016 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分别上涨 64.31%和 33.87%,价格上涨分别为 1,042.70 元/吨、424.55 元/吨。2017 年 1~6 月,公司生铁耗用 量 80,310.73 吨、废钢耗用量 22,677.63 吨,此两类主要材料合计约影响营业成本 9,336.78 万元, 而产品销售价格上涨较材料价格上涨具有一定滞后性,导致产品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在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公司报告期内继续坚持了既定的发展计划。 1、坚持科技创新不动摇 围绕以球墨铸铁件为主的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力推技术创新与改造。公司报告期内投 入研发费用合计 2,541.44 万元用于技术研发,大型二板式注塑机百吨级球墨铸铁件生产关键技术 的研发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报告期内新获专利 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 9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实用新型专利 56 项。 2、狠抓节能、减排、降耗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紧抓节能、减排、降耗工作不放松,未发生环保、安全方面的不良事件, 通过公司的努力,单位能耗继续保持逐年下降,单位能耗水平继续在行业中保持领先的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了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和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资质。 3、业务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现有的大型风电铸件、大型通用机械铸件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 其他领域客户的业务开发力度,重点开发生产了大兆瓦海上风机、大型汽轮机、轨道交通等相关 铸件产品,取得明显进展,为后续公司产品多元化业务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风电行业客户不断得 到优化,成功开拓了新的风机行业知名客户;2017 年上半年已经成功开发海上风电 5.0MW 和 6.0MW 产品并装机成功,实现了批量供货,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风电 4.0MW 产品已经形成大 批量供货。大型化产品为今后几年风电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不断研发 出了大兆瓦产品,为公司抢占市场份额和快速发展的海上风电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7 年上 半年实现销量 9.33 万吨,较去年同期 8.48 万吨增加 0.85 万吨,增幅近 10%. 4、内部管理 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活动,有效促进公司成本控制。通过不断完善人人绩效管 理系统,引导公司全员充分感受公司面临的市场压力并参与分享公司成长。报告期内,公司在 2016 年“人人绩效管理系统的应用研究”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的基础上,不断将此项目在 公司内部推行落地和深化,推行制造单元总经理负责制,有效的调动了生产管理线技术进步、效 率提升和劳动强度降低。以“安全、环保、降低劳动强度”为抓手,以“质量、产量、成本”为 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5、成本管控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仍保持了高位震荡趋升的势头,对公司成本造成了较大的压 力,但公司上下齐心,大宗原材料招标的基础上,将此体系推行到采购全环节,积极拓展采购渠 道,引进高性价比的新材料和新供方。对内部推行全员成本消耗考核机制,降低成本消耗量,成 本进一步得到有效管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概述 (1)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规定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原在管理费用中列示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2017 年 5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应当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 反映。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将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原在“管理 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 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调 增“税金及附加”2016 年 1-6 月金额 3,735,455.31 元,调减 2016 年 1-6 月管理费用金额 3,735,455.31 元。 本次调整对 2016 年 1-6 月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的要求,公司将不修改财务报表列报。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