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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民制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 2017-033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
成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协议系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
原则性合作意向条款,正式实施需满足一定的先决条件,故实施与否存在不确定
性。双方具体合作细节和权利义务等,将由双方另行签订最终正式协议。
    2、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因
此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亦尚未确定。
    3、截至本公告日,双方的具体合作尚未实际开展、未就具体事项进行有关
的可行性论证、尚无需取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进
展配备相应人员。
    4、截至本公告日,在塞浦路斯和中国实施与执行医疗服务,提供有资格的
专业人员的医疗服务,包括在塞浦路斯期间对于患者的术后护理等具体安排,目
前亦尚未确定。具体方案还在论证阶段,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发布签
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披露了公司与A.I.M.I.S. AMERICAN INSTITUTE OF
MINIMAL INVASIVE SURGERY LIMITED (中文名:美国微创外科研究所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详情请见2017年10月21日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发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32)。现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
如下:


    一、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A.I.M.I.S. AMERICAN INSTITUTE OF MINIMAL INVASIVE SURGERY
LIMITED
    中文名称:美国微创外科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IMIS”)
    公司注册号:HE 256223
    公司注册地:塞浦路斯共和国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欧元)
    法定代表人:MARIOS PAPADOPOULOS
    股东情况:AIMIS 公司有两家法人股东,各持有 50%的股份。法人股东的公
司名称分别为:DMP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地址:Prodromou, 30 Egkomi,
P.C. 2406, Nicosia, Cyprus),实际控制人为非中国籍自然人;
    W.S.MEDICAL SERVICES LIMITED (注册地址:Konstantinou Palaiologou,
16th floor, Flat/Office F2 P.C. 1011, Nicosia, Cyprus),实际控制人为非
中国籍自然人。
    AIMIS 公司旗下有四家子公司,注册和主要经营所在地均在塞浦路斯共和国,
AIMIS 公司共有员工 100 人,其中:医生 60 人主要来自美国和欧洲,管理人员
40 人。主要从事医疗管理服务与咨询。其客户分布在美国、欧洲、亚洲。
    公司主营业务:医院、医疗诊所、实验室以及医学中心的管理、咨询与投资,
提供外科或医疗服务的培训、教育、学术研究。
    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欧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2
净资产                                                           1.2
营业收入                                                         4.2

净利润                                                           0.2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合作机制
 (一)合作范围和内容
    公司和 AIMIS 公司通过在外科与医药领域知识、专业资源的交换,根据本协
议所规定内容,帮助双方更好地提高医疗服务。
    AIMIS公司为公司提供医疗培训与教育,临床质量管理和临床研究服务,也
为参加尼科西亚医学院、伦敦大学圣乔治医学院和其他美国、欧盟和以色列大学
相关教育项目的中国医生与护士提供咨询服务,上述医学院已与AIMIS公司建立
了合作关系,为此通过上述医学院,AIMIS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在塞浦路斯和中国实施与执行医疗服务,提供有资格的专业人员的医疗服务,
包括在塞浦路斯期间对于患者的术后护理等具体安排的事项,具体方案还在论证
阶段,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
    针对以上合作内容,双方还将签署正式协议。



 (二)合作管理
    1、公司和 AIMIS 公司双方共同成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为
监督审查合作执行,监督审查合作实施的具体履行,及合作执行是否符合本协议
中规定的各项章程。管理委员会也负责本协议中规定章程的修正与改善。
    2、该管理委员会共有六名正式代表组成,双方各自指定三名委员会成员。
    3、管理委员会可定期开展会议处理公务或根据需要调整会议。
    4、当管理委员会投票结果占出席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时,管理委员会决议
方可通过。


    三、执业资格
    根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 年卫生部令第 24 号)
第三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第八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的注册机关为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AIMIS 公司的外国医生在中国可以通过注册获得“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
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更新一次。目前 AIMIS 公司的医生还没有获
得中国执业资格,审批需要一定时间,也存在审核不通过的风险。


    四、本次合作的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项目运作事宜仍需根据实际情
况进一步签订最终正式协议书。
    2、截至本公告日,双方的具体合作尚未实际开展、未就具体事项进行有关
的可行性论证、尚无需取得相关的行业准入资质或证明。后续将根据具体合作进
展配备相应人员。
    3、截至本公告日,由于本次合作的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因
此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亦尚未确定。
    4、截至本公告日,在塞浦路斯和中国实施与执行医疗服务,提供有资格的
专业人员的医疗服务,包括在塞浦路斯期间对于患者的术后护理等具体安排,目
前亦尚未确定。具体方案还在论证阶段,能否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