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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民制药: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及拟股权质押的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5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及拟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双鸽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详情请见 2017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内容(公
告编号:2017-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双鸽集团拟发行“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发行,共计
质押 65,000,000 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0.31%。其中品种一:分
批质押,合计质押 2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13%,(其中第一批质押
13,330,800 股和第二批质押 12,669,200 股);品种二:一次性质押 39,00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2.19%。

    有关公司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和拟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批股权质押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已完成第一批股权质押。双鸽集团因
其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 13,330,8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
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
种一)质押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该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双鸽集团本次质押股份 13,330,8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1%,占公司总
股本的 4.17%。

    二、解除股权质押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双鸽集团已完成两笔股权共计
52,000,000 股解除股权质押。
    1、双鸽集团将质押给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000,000 股(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部分质押股份从 14,000,000 股变更
为 28,000,000 股),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
    2、双鸽集团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24,000,000 股(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该部分质押股份从
12,000,000 股变更为 24,000,000 股),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
    三、拟质押股权
    双鸽集团拟将上述 51,669,200 股用于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为本次可交换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其中 12,669,2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
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一)质押专户”,
39,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二)质押专户”。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双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830,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2%,本次质押及解押后双鸽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 63,830,8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55.11%,占本公司总股本 19.95%。
    关于双鸽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
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