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
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根据通知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2、利润表
(1)从“管理费用”项目中拆分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