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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凤鸣: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7-09-06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查。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发表意见如下:

    前述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事前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戴礼兴      ______________



                 邵建中      ______________



                 程青英      ______________




                                              201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