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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参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的更正公告2017-09-21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7-01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的更正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1)》,其中存在两处错误,更改情况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原公告内容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6,938.11万元,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6,938.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现更正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6,938.11万元,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6,63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
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原公告内容为:
    公司于2017年9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66,938.11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现更正为:
    公司于2017年9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66,634.4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
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