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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魂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19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谨慎的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系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内容,符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该《公司章程》
修改事项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淼洪                       潘惠强                  潘增祥




                                                     2019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