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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药明康德: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8-0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收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8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确定 2018-2020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相关事
宜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统称“集团”)2018-2020
年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
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
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
的方式予以约定。集团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协议的终止为各方协商一致的商
业决定,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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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的签字页




Jiangnan Cai(蔡江南)


签字:




刘艳


签字:




娄贺统


签字:




张晓彤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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