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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关于为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次反担保金额:本次反担保金额为人民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
       整);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反担保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中长期人民币贷款,贷款金额为3,000
万元,期限为3年,用于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生产材料等日常经营所需。北京中
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担保”)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
为中担保的该笔贷款担保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质押标的为金额不低于4,000万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红先生作为连带责任人为
中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本反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以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押标的向中担保提供权利质押反
担保。反担保期间为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
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1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注册资本:170,3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
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9年
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公告》(联合[2019]092号),北京中关村
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担保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56,878.83              654,809.53
       负债总额                        386,300.24              401,537.40
     流动负债总额                      385,762.62              400,414.28
        净资产                         270,578.59              253,272.14
       营业收入                         34,156.37               66,488.91
        净利润                          17,306.45               13,615.12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联系。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范围

       反担保的范围为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的贷款合同项下全
                                   2
   部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公司应当向中担
   保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中担保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
   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反担保类型

       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三)反担保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担保的债
   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反担保金额

       反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反担保事项是为了获取利率优惠且期限较长的银行借款,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的需要以及对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符合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
公司上述反担保事项。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中长期人民币贷款
事项,用于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生产材料等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该贷款事项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向北
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不违反《公司章程》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
请贷款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包含本次反担保),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0%,其中 2,000 万元为公司向担保公
                                    3
司提供的反担保,其余 1,000 万元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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