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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远”)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元陆鸿远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元陆鸿远
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北京元六鸿远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元陆鸿远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提供反担保,不产生任
何担保相关费用。

    上述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际)
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提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
限两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元陆鸿远将根
据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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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元陆鸿远接受关联人担保,公司及元陆鸿远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
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

   法定代表人:郑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元件(电容器);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
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检测电子元器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元陆鸿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9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5,915.51                14,262.67
       负债总额                          10,663.81                14,753.25
     流动负债总额                        10,620.70                14,707.70
        净资产                            5,251.70                  -490.57
                              2019年1-9月                 2018年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57.40                11,798.84
        净利润                             -253.32                -1,230.95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2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
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90%,其余 4,000 万元为公
司向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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