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就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广东松发创赢产业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合伙人退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查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广东松发创赢产业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发创 赢”)有限合伙人林道藩退伙部分认缴份额,系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实质性影 响,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松发创赢合伙人退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柳杰、徐俊雄、程宁伟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