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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 10 月 28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503 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正先生召集主持,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
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促进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中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由“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
股的核准文件但未能实施完毕,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成日。”
调整为:“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